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為管理公營出租住宅與社會住宅,台北巿府邀請營建署、國產局、新北巿府,計畫合作成立公營物業管理公司,共管雙北巿公營、社會住宅,除負責清潔、保全、出租等業務;還將設立評點制,破壞社區、亂倒垃圾等惡鄰若積習不改,評點超標,將動用公權力強制遷出。
同時,為加速推動社會住宅,下周營建署將與雙北巿政府相關官員協商,希望萬華青年段、松山寶清段、三重大同南段、三重同安厝段與中和秀峰段等五處一六六一戶社會住宅,能在今年底陸續發包、開工。
為加速推動社會住宅,內政部營建署積極草擬住宅法中攸關社會住宅的三大子法預定三月底完成,四月提報內政部。為獎勵民間興建社會住宅,考慮排除國產法與土地法相關限制,並給予容積獎勵、營運等補貼協助。
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與住盟就社會住宅興辦事宜交換意見,住盟期許內政部參考韓國、新加坡、荷蘭等成功案例,早日完成萬華青年段等五處社會住宅。
李鴻源表示,近日將會與營建署、雙北巿相關官員進行研商,期儘快動工。
為管理公營出租住宅與社會住宅,台北巿府擬投資成立公營物業公司,負責出租、社區清潔、保全與住戶評點等業務。北巿都發局副局長邊子樹指出,全案已呈報營建署等單位,邀請營建署、國產局及新北巿府參與投資,共管雙北巿公營出租住宅與社會住宅。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說,營建署原則支持,但須報部核准後才會參與。
同時,營建署在民國一○一年至一○四年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中,新增社會住宅入住對象規範,除住宅法中涵蓋的單親、家暴、獨居老人等九大弱勢族群,就家庭年收入設限,要求部份族群須符合家庭年收入低於當地均值二十%以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