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禁止壽險資金買素地開發住宅,是為了避免壽險用公眾資金炒高房價,造成更多老百姓永遠買不起自己的家,那管壽險業投資及開發商用不動產的原意是什麼?
金管會擔心壽險資金大量投資不動產,加速資產泡沫,去年2月祭出不動產新的管理措施,即最低投資報酬率1.875%,出租率須達6成以上;若是買素地必須帶有建照,6個月內要開發;亦或是可獨立開發的土地,9個月內要送件申請建照,若壽險業2年內無法即時運用,就要專案報金管會說明原因,申請延長。
金管會的理由是擔心壽險業「養地」,買土地就當停車場、出租招牌,短期轉手賣掉,炒高價格;但新措施上路一年多來,素地不能買,資金競逐商辦大樓,造成一棟樓幾年內轉手,賣家賺數成到一倍。
商辦價格短期內被炒高,金管會今年8月只好突然調高最低收益率,由1.875%拉高到2.125%,新措施上路後,仍是飆出300多億元的不動產投資,不是低於2.125%要調整租約、就是要自用,再者就是直接買素地,近月來的壽險業投資不動產案,幾乎件件壓到金管會的「紅線」。
當場上所有參與者幾乎都違規時,是否就該檢討規範的合理性?政府不能為了防弊,阻斷所有商機,不能因為市場裡可能有害群之馬,就限制所有人的創意或嘗試。
不動產是經濟的火車頭,政府可以為了公平正義去抑制房價不合理的上漲,但合理、合規的商業不動產開發若可帶動就業、商業發展,應適度開放,金融監理應是讓市場機制去決定優勝劣敗,但若有人惡意違規,抓到就是嚴懲,罰到業者有「痛感」。
現在金管會是前頭層層限制,若有壞學生違規,抓到也不過數百萬元罰鍰,遠低於違規賺到的利益,好學生卻只能在框架裡,看著商機逐漸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