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去年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約十五%,導致依動產收入與不動產價值做為門檻限定的部分低收入戶民眾失去請領補助金資格;新北市社會局表示,今年已放寬不動產認定標準,民眾若有疑問可洽各地區公所。
受到升格影響,新北市整體房價看漲,根據新北市政府統計,去年公告地價平均調漲達十五%,其中板橋和新莊兩地因發展快速,調整幅度最劇,部分低收入戶民眾房產價值增加,超過低收入戶規範標準三百廿五萬元,因而被取消請領低收入戶生活津貼資格。
抱怨生活津貼被取消
「為什麼去年可以領錢,今年就不行!」立委江惠貞辦公室近來抱怨電話接不停,江惠貞說,這些弱勢民眾居住的房子,可能都是屋齡二、三十年的老屋,且房子沒買賣就沒有收入,地價調高更不代表收入增加,少了每個月的補助,民眾生活可能陷入困境,市府應該想辦法解決。
市府調高標準為488萬
新北市社會局表示,日前也接獲許多民眾打電話陳情,考量現實狀況,決定從寬認定低收入戶資格,簡單來說,原一百年度低收入戶,因土地公告現值調漲,以致不動產價格未符合一○一年度低收入戶規範不動產三百廿五萬元標準,若該筆不動產是民眾實際居住且唯一擁有,只要公告現值未超過四百八十八萬元,仍將核予低收入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