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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實價登錄 地政士不想當事主 

更新時間:2014/01/18

地政士公會全聯會今(18)日指出,公會一向最支持實價登錄制度,希望立法院將來能修法,將實價登錄的申報義務回歸買賣雙方。

媒體日前報導,立法院3日修正通過地政士法,未來地政士(俗稱代書)登錄房價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有學者說,修法形同打開登錄「假房價」後門,恐成為炒房源頭。

全台各地區地政士公會代表今天上午齊聚立法院,在台聯立委黃文玲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蘇榮淇說,買賣交易實價申報,本該是買雙方義務,地政士只是代理業務。實價登錄制度的設計,卻使地政士實質成為第一順位申報義務人。地政士申報逾期、不實就開罰,買方卻沒事,簡直「公親變事主」。

他說,地政士也會受託幫忙申報遺產稅、贈與稅,但若有違反規定,都是由委託人受罰,地政士只對委託人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才是正常的委任代理制度。實價登錄制度也應回歸正軌,修法將申報義務回歸買賣雙方。

蘇 榮淇表示,實務操作上,買賣雙方簽約時,可能沒地政士陪同;事後委託地政士幫忙登錄,法律又沒規範買方一定得提供哪些資料、如何提供。地政士又不是檢察 官,怎麼能一下子調查出那些資料?因為這樣動輒被罰,苦不堪言,爭取修法讓地政士有限期改正機會,輿論竟鋪天蓋地而來,質疑地政士破壞實價登錄。

他說,原本地政士逾期登錄可罰新台幣3到5萬,修法後雖有限期改正機會,但地政士若故意申報不實,將可命其停止執行業務、這比原本的行政罰更嚴重,哪個地政士會拿自己的前途做賭注?地政士公會一向是最支持實價登錄的團體,將來也一定會秉持這樣的態度,繼續執行業務。

黃文玲表示,權利人申報房價都有緩衝期,為什麼地政士不能有?媒體撲天蓋地指責地政士和朝野立委,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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