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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單轉手賺270萬逃稅 國稅局查獲首例更新時間:2014/01/30
各地國稅局去年底將預售屋「紅單」交易逃漏稅列為稽查重點後,首傳捷報!北區國稅局近期查獲轄內預售屋「紅單」交易涉及逃漏稅,一年內一筆預售屋權利轉手即賺到價差270萬元!(黃悅嬌報導) 財政部已將預售屋及鉅額房地交易案件列為專案查核重點,北區國稅局自去年11月起即開始瞭解預售屋紅單案件的交易型態,透過建商、代銷商、房屋買賣仲介業、各縣市政府、網路、報載等各種管道蒐集資料,並輔以相關資金流程查核交易情形,追查紅單交易逃漏稅。 北 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指出,最近轄下桃園分局即依媒體報導,某建案2天內銷售一空的消息,請代銷公司提供紅單資料後,即查獲有紅單出售,產生交易所得新台幣 20萬元,但未申報。另一起則為新莊稽徵所接獲檢舉案,經查核發現,有納稅義務人100年取得預售屋紅單,同一年轉手價差達270萬元,國稅局將要求補稅 並處財產交易所得0.5罰款,金額還未核定。『這個納稅義務人確實付給某建設公司的代銷公司70萬元,取得優先承購權利(紅單),並且在100年間以 340萬元將權利轉讓。』 李慶華表示,個人如有買賣預售屋或紅單,應確實計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國稅局將往前五年追查,以前如有這類所得未申報者,在稽徵機關尚未調查、或未經他人檢舉前,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自動補報補繳及加計利息,否則一經查獲,除須補稅外還要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