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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3法與都更條例 內政部列優先法案更新時間:2014/02/28
立法院新會期已於21日開議,內政部將實價登錄3法及都市更新條例列為本會期優先推動的法案,除了可解決「地政士法」日前修法造成的爭議,也有利於推動都市更新計畫。 「地政士法」修法爭議日前鬧得沸沸揚揚,立法院通過覆議案後,「地政士法」回到原點,也就是地政士若登錄房價有誤,一旦經檢舉或糾正,將遭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 為了解決地政士團體的諸多疑慮,內政部研議後續配套措施,修正實價登錄3法,並列為這會期的優先法案,針對不可歸責地政士的不實申報予以免責。內政 部次長蕭家淇說:『(原音)所以我們修法會修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以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平均地權條例47條跟87條之2,也就是增列權利人不提供 實際資訊給地政士申報的處罰,並規定他要限期自行申報;另外,也增加相關的地方政府、團體也可以進行相關文書的抽查。』 相關修正條文將可解決權利人拒絕提供或提供不實資訊給地政士申報登錄的責任歸屬、預售屋申報登錄及揭露時程不符合社會期待、行政部門難以追查價格真實性等問題。 此外,現行都更條例引發許多爭議,大法官會議在去年4月宣告都更條例部分違憲,要求在1年內檢討修正,否則逾期失效。內政部因此提出修法,包括由主 管機關組成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都更計畫,並在計畫核定前辦理公聽會,同時確保都更權利變換計畫等案件送達相關權利人。至於申請都更同意比例的門檻,則由現 行的十分之一提高到十分之三。 內政部及朝野立委的提案雖然都已送到立法院,但修法版本多達23個,內容差異也很大,立委們對於先處理違憲條文還是整部法案一起翻修也有不同意見。因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由朝野立委輪流召集會議,併案討論各修法版本,希望能在3月中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