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地新聞
現在位置: 首頁最新房地新聞

贈屋節稅 未來賣房恐課更重 

更新時間:2014/03/17

父母以「房屋贈與」可省的稅負高於「現金贈與」,但專家提醒,房屋贈與節稅效果只有一次,當房地產課稅稅基逐漸貼近市價時,因為受贈房沒有取得成本,若子女未來還想賣房,財產交易所得稅恐怕更重。

「房屋贈與」會有比現金贈與更強的節稅效果,例如買2,000萬元房子贈與小孩,會比直接用2,000萬元現金送給小孩,節省逾百萬元的贈與稅。

永慶房屋集團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例如以2,000萬元房價贈與子女,目前房屋評定現值加上土地公告現值共1,200萬元,贈與稅的計算是1,200萬元扣掉法定基本免稅額220萬元,再乘上10%(遺贈稅率),則贈與稅為58萬元。

如運用「合購贈與」,由父母合購後,各持一半的持分,再贈與兒子,免稅額為440萬元,將使贈與稅再降至36萬元;若以現金贈與,贈與稅則要高達178萬元,由此可以看出,買房贈與節稅效果較大。

但黃舒衛提醒,贈與房子的節稅效果只有受贈時,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售屋利得以實價課稅為原則,若無法出示買入成本,納稅人可依財政部每年頒訂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以推估售屋所得課稅。

因財政部訂定售屋所得標準比實際獲利低很多,所以大部分賣屋的屋主多半會依核定課稅法來申報繳稅,即可省下大筆稅負,但財政部正在「防堵」這合法逃稅的漏洞。

財政部今年起針對出售雙北市8,000萬元、其他縣市5,000萬元以上豪宅,只要無法未舉證成本者,一律改按房屋售價扣除土地價值的15%,計算售屋所得課稅。

信義房屋指出,也就是去年出售豪宅的賣家,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如沒有舉證成本,只要被稅捐機關掌握售價時,即要改按房屋實價扣除土地價值的 15%計算。假設3億元豪宅的房屋評定現值是2,000萬元,售屋所得即是960萬元,同樣按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40%計算,應納售屋所得稅為384萬 元,但新制要交540萬元。

累積訪客人數 678005 | 今日 153
經紀業證號/公會證號:1010203   統一編號:28706611   網站:http://www.洋銘全方位房仲.tw  
洋銘全方位房仲 | 專業團隊 值得信賴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65號11樓之1  連絡電話:02-27270515  Email:聯絡我們
本網站所有內容及圖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重製或傳送 | 網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