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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萬獎金算收入 北市國宅承租戶被趕更新時間:2014/05/11
現在想住國宅幾乎是一戶難求,但卻有原住民家庭,遭到國宅解約,理由竟然是女兒在學校表現太優秀,獲的了冠軍獎金,原 因是家中女兒參加運動會得到冠軍,獲得九萬元獎金,如此一來,導致他們家庭年收入超過入住條件的92萬,被迫搬家,事後這名小女生相當自責表示,對不起爸 媽,因為他得了冠軍,讓全家人無家可住,而現在都發局也遭到痛批,變相懲罰清寒子女。 拿出一大堆獎牌表揚狀,這些全是賴同學辛苦練習換來的,由於家裡是中低收入戶才能申請入住到南港國宅,但卻因為102年的一場鉛球比賽贏得9萬元獎 金,加上原有年收入91萬元,讓他們超過承租國宅家庭收入的標準差點無法續租,賴媽媽:「這個也不是常態性的,就是剝奪我們的權利我聽了也很難過。」原來 內政部將獎金加總算在家庭年總收入上,這下拿了鼓勵的獎金卻要搬家,讓才高一的賴同學好自責,賴媽媽:「(女兒)憂鬱了幾天,就跟同學講說因為參加比賽得 了九萬塊,結果我們沒地方可以住。」每次為了比賽都極盡全力,有時一大早五點多就得到校練習,才換來上台領獎,但是這些獎金也讓他們很擔心,是不是以後也 會遇到相同狀況。台北市議員李芳儒:「他們是在懲罰我們的選手,讓我們的選手以後去奪牌的時候,那一刻他們到底要不要拿到第一名。」北市都發局發言人高文 婷:「實際上是他自己的總收入本來就超過九十七萬,與那個九萬塊無關,後來是因為簽約之前102年的收入已經出來,那102年的收入標準確實已經降到95 萬,所以還是完成簽約程序,所以這個事件其實是個烏龍,根本跟九萬塊無關。」 都發局表示,運動獎金跟這次案例並無相關,幸好賴同學一家重新精算後剛好過關,國稅局也說未來運動獎金也不會納入總和當中,純屬誤會一場,但差點因為九萬元讓一家大小得搬離住處,也實在是讓人虛驚一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