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沈婉玉、劉宗志╱台北報導】
針對銀行推出長達40年期的房貸,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她擔任經建會主委時,為了推動青年安心成家,就曾主張應建立40年期房貸制度,她贊成公股行庫推出相關房貸,但考慮貸款對象年齡和收入限制,認為40歲以下應較適宜。金管會則強調,依銀行法規定,無自用住宅者購置自用住宅的房貸,沒有年限限制,不過由於貸款期長、風險也增加,銀行應審慎控管。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昨天指出,依銀行法38條規定,一般房貸最高承作年限為30年,不過若是無自用住宅者購買「自用住宅」的貸款,則不在此限。換言之,自用住宅房貸的年限不受30年的限制,但銀行必須審慎控管、留意風險。
官員指出,房貸要拉長到40年之久,代表房貸戶本身的經濟狀況不夠好,或者是因為近年房價高漲、導致房貸戶難以負擔,必須拉長房貸年限以減少每月繳款金額。因此,銀行有義務告知客戶相關風險,包括年限、利率變動等,提醒客戶量力而為。
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40年期房貸有助青年成家,希望公股行庫朝此方向走,但貸款對象年齡應限制在40歲之下,以確保銀行授信安全。公股行庫表示,目前針對首購族,各行庫都有40年期房貸方案可選擇,但核貸比例很低。
不願具名的金融業高層表示,還款期若延長,每月房貸雖繳得較少,但總利息支出會高很多。土銀主管表示,首購族目前就可至銀行承貸40年期的房貸,實務上在承作時,會依借款人還款能力及擔保品狀況等個別狀況來考量,目前選擇40年房貸方案的客戶非常少,大多是因為還不出房貸才不得不將房貸中途換約為40年期。畢竟,40年很長、利息負擔也會加重,「等於一輩子要當屋奴,太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