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淡水黃姓屋主在網路賣屋,向買家隱瞞拆除大隊即將來拆屋的消息,並與陳姓買家簽約脫手,沒想到交屋沒幾天,頂樓就被拆了,陳某不甘損失,訴請解約退錢還屋;台北地院昨判決黃某應以547萬屋價買回房子。此案仍可上訴。
事實上,本案被害人不只陳某一人,黃某前年賣出淡水的兩間房子,合約中註明「頂樓加蓋是贈品」,隱瞞頂樓已列為違建,即將報拆的重大訊息;兩位買主因不知情而買屋,控告黃某詐欺,本月中旬台北地院將黃某 判刑11個月,律師表示會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