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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特專欄】都更建商炒房 公權力變打手更新時間:2012/03/31
這幾天引起社會喧然大波的新聞,就是文林苑都更案強制拆除王家房子。這件事正反的意見都有,市政府宣示依法拆除的說法好像也合理,但是不同於過去的拆遷紛爭,此次引起社會大眾普遍不滿的原因,是王家的土地是獨立產權,並不是像其他都更案釘子戶的土地是共同持分,而且建商早已將房子以預售方式賣光光,再回過頭強逼王家賣地,這樣的作為就合法嗎?
這起都更建案並不是公共建設,不像樂生療養院的拆遷,牽涉到捷運公共建設的發展,所以社會輿論普遍支持樂生療養院的拆遷,而反觀王家的案例,看到的卻只有建商的利益,在這過程中我們完全看不到建商出面,只看到公權力所謂的「依法行政」,儼然成為建商的「打手」。 如果王家的土地是某個政府高官所持有,市政府還會堅持「依法行政」嗎?建商還會為了更大的利益而不願變更設計嗎?而不分藍綠的台北市議員在這案子上,願意表態的人並不多,可見建商的觸角扎根多深!若是都更計畫變成官商聯手強取人民土地的合法外衣,那就太「可怕」了。 在大多數人的認定中,王家並不是釘子戶,他們擁有獨立的土地產權,所以郝市長一再宣稱是維護95%民眾的權益並不正確。如果王家土地是跟其他民眾共同持分所有的集合住宅,而堅不搬遷,那麼或許就可稱他們是「釘子戶」,郝市長的強制搬遷手法,也不會引起這麼多的非議。 很多民眾要的只是一個解釋,為什麼建商要那塊地就一定非給不可?民眾沒有說No的權利嗎?市府有協調建商變更設計嗎?為什麼沒有取得王家同意之前,建商就可以規劃進行預售屋的銷售?如果這些答案都是模糊的,那麼市政府所謂依法行政的正當性在哪? 王家人也一再強調從頭到尾沒有要過一毛錢,市政府宣稱「王家人要2億」的說法,也只是為了讓這案子能進入法律程序協調,而不得不簽的文件,市政府有必要放出這種訊息,來汙辱王家人嗎? 目前台北市所進行的都更,早就已經看不到都市更新整體規劃的初衷,改名叫做「老屋新建」還比較貼近事實,取而代之的是龐大的利益糾葛。只要不願意加入這場金錢遊戲的人,甚至還會有生命危險(已有幾個都更計畫傳出槍響)。 台灣這幾年的痛苦指數飆升,與建商炒房脫離不了關係,政府卻只是一再的護航,不要再假都更名義行炒房之實,都更讓民眾換新房原本該是件高興的事,卻讓這群老鼠屎搞得烏煙瘴氣,政府及建商的可惡莫此為甚! 《本專欄固定每週二、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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