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對於台北市政府強拆文林苑都更戶所引爆的爭議,監察院6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以信託方式實施的都更案件,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須將所有權信託給銀行作為履約保證,卻未對建商有對等規範,損害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內政部應儘速修法,確保公平。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在5日通過監委洪德旋、程仁宏調查報告,提出現行都更兩大缺失,要求內政部檢討修法改進,並提出兩項調查意見。
調查報告指出,內政部應儘速修法,建立都市更新建商為實施者的履約保證機制,確保公平;目前以信託方式實施的都更案件,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須將所有權信託給銀行作為履約保證,卻未對建商有對等規範,損害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調查報告強調,都市更新建商為實施者退場機制、同意書正確性、相關契約定型化、資訊不公開、資訊不對稱及估價師選定等問題,內政部應通盤檢討改進。
洪德旋、程仁宏表示,針對上述缺失,內政部承諾,今年內修法,將建商履約保證機制納入,以維公平;有關都更建商為實施者退場機制、都市更新同意書格式與效力、建立都市更新定型化契約、都市更新資訊公開及估價師選定問題,內政部也都允應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