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黃佳琳、陳建志/綜合報導〕校園籃球場竟出租給私人開補習班?
教育部中辦︰出租毗鄰土地 發現越界使用
高雄市旗山國小旁一塊三百多坪土地,原是舊鼓山國小校地,鼓山遷校後,旗山國小因校園面積不足二公頃,校方向主管機關申請撥用後闢建為籃球場,但去年九月,教育部卻把這塊土地以每年八十七萬元、四十年期出租給私人使用,籃球場恐遭拆除成為私人補教機構,消息傳出後,地方一片譁然。
教育部中辦學產科長許珊蓉表示,旗山國小籃球場用地早年是學產地撥用,和目前出租的土地只是毗鄰,地號並不相同,並非將籃球場土地出租,且因承租人鑑界後發現旗山國小籃球場有越界使用的情形,才會要求處理。
去年九月,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學產管理科將二九九之六地號的三八六坪土地,出租給私人使用,這塊位於區內黃金地段的土地,市價不菲。據了解,承租人有意興建補教機構,或是蓋大樓出租,由於土地租金低廉,未來獲利相當可觀。
由於這塊土地已被闢建為籃球場,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去年十月、今年一月兩度函文旗山國小拆除地上設施歸還土地,經校方提出異議,上個月教育部官員與承租業者、旗山國小曾進行三方會勘,但最後仍沒有結論。
校方人員表示,該籃球場地目為建地,校方曾多次要求變更地目為學校用地,但無所獲,校方只盼能保留籃球場,供學生和社區繼續使用。
許珊蓉表示,為確認界址,目前已請地政事務所進行測量,先釐清雙方界址後,再進一步協調處理方式,目前並未決定一定要拆掉越界的籃球場。
許珊蓉表示,該塊土地出租是依「學產不動產標租要點」辦理公開標租,之前因無人投標一度流標,最後出租金額是公開競標後的得標價格,因該塊土地使用分區屬住宅區,只要符合高雄市政府規範,承租人要做何使用,教育部中辦不會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