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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自辦重劃 中市府︰只能協調更新時間:2012/04/09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昨表示,台北文林苑是都市更新,台中市南屯天主堂所屬的「南屯第三單元」是民間自辦重劃,二者完全不同;而南屯第三單元自辦重劃,目前並無任何違法之處,市府無從介入,只能協調。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說,都市更新是引用都更條例,重劃則是依據市地重劃作業辦法,前者是針對舊市區老舊建物的更新,後者則是針對新開發區、後期發展區進行整體開發。 過半地主同意始能公告 他說,都更必須劃定一個範圍,視都更內容有不同比例的地主同意;重劃若有一半以上的地主反對,則無法辦理。 台中市地政局長曾國鈞進一步解釋,重劃分公辦及自辦重劃,地主負擔公共設施用地等不能超過四十五%才能辦理,且辦理公告時,須過半地主同意。以南屯第三單元來說,天主堂所質疑的一一一名人頭戶都已扣除,但地主同意比例仍超過一半,並無違法。 他說,該區段原本都是農業區,一定要參與重劃才能進行變更及開發。 曾國鈞指出,如果天主堂堅持全部保留,等同享受到重劃的好處,卻不願跟其他參與重劃者一起負擔道路、停車場、學校等公共設施,恐怕並不合情、理、法。 曾國鈞強調,因此案屬自辦重劃,對口單位應是自辦重劃公司,市府只能從旁協調,如果南屯天主堂仍不能接受,這是民間對民間的問題,若不能彼此協調,最後一途恐怕只能走上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