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0日電)房價漲,部分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權益受波及,內政部公告放寬5都以外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資格門檻,保障原符合資格的申請者,不因住房漲價被註銷資格。
各縣市土地公告現值隨房價漲幅逐年升高,部分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因不動產價值超過法令標準,請領資格受影響,喪失家庭醫療、子女教育費等多項補助。
內政部公告,台灣省部分,原是100年度低收入戶的申請者,在家庭應計算人口的土地及房屋未增加情況下,不動產總金額未超過今年度已公告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新台幣300萬元的1.5倍,也就是450萬元,可保有低收入戶資格;原中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若未超過600萬元,也可保有中低收入戶資格。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5都部分,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部分將由各直轄市政府各自研議公布;全國適用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人數還未知。
物價喊漲,8項社福津貼是否縮水?陳素春說,8項社福津貼今年度定額調漲後,每4年各項津貼將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下次檢討調整時將是民國105年。10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