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鄭崇生台北26日電)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等人提案應修法以避免「薄熙來不能來,但谷開來、薄瓜瓜可在台灣買房」的情況;對此,行政院內政部今天表示,現行法令規定就足以處理類似情況。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69條中,關於中資取得不動產資格是否應修法加以限制,並延長不動產轉移年限從3年變5年進行討論。
雖然全案在內政委員會表決最後未通過,交付朝野協商,但表決前,關於「谷開來及薄瓜瓜可否在台灣置產」的討論,相當熱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報告指出,政府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第69條,由內政部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許可辦法」後,於民國91年8月開放大陸自然人在台取得、設定或轉移不動產物權,需登記滿3年後才能移轉。
對陸資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年限,潘孟安等人提案應修法延長為5年,並明文規定來台取得不動產的大陸地區自然人或法人代表,不得具黨政軍職務或是成員。民進黨籍立委李俊俋表示,這能避免「薄熙來不能來台,但谷開來、薄瓜瓜可以在台灣買房」的情況。
對此,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指出,現行辦法在安全管理上就有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或法人代表在台取得不動產,不得具有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構職務;如取得不動產足以影響國家建設、涉及土地壟斷或炒作、影響國土整體發展,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全虞」,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至於核准大陸地區民眾及法人來台買房後,是否帶動台灣房價上漲?陸委會的報告中則提到,截至今年4月20日,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取得不動產申請案共計130件,但僅60件核准,關於陸資來台造成台灣房價上漲的說法,與事實有落差。
報告指出,截至今年4月20日,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取得不動產共計130件,其中自然人125件、法人5件。但審核後僅核准60件,在核准的自然人56件中有20件是大陸配偶,法人取得4件。目前審核中件數為14件,未核准共56件。
自民國98年6月30日配合政府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後,在台灣陸資企業因業務需求取得不動產者,則有55件。10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