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玲玲/台北報導
現在房價居高不下,不動產業者常以精美文宣及華麗圖示,吸引消費者購物,行政院消保處今(15)天公佈各縣市辦理不動產經紀業廣告查核,共抽查621家,不符合規定有65家佔10%,其中未注明經紀業者名稱有27家最多,其次為廣告與委託契約書內容不符有11家、涉及廣告不實有9家。
消保處從1月份至3月份為止,抽查不動產業者廣告查核,分別查核仲介直營業者、仲介加盟業者及代銷業者,當中代銷業者不合格率29%最高,查核157家中就有45家不符規定。
消保處表示,不合格原因最多是在廣告上未註明經紀業者名稱(27家)、廣告與委託契約書內容不相符(11家),及廣告、市招或名片等明顯處,未註明係加盟店或加盟經營或僅以簡稱表示(7家),不過最容易引起廣告陷阱的,是廣告外觀、設計、格局配置與事實不符或其差異無法為一般消費大眾接受者有8家,以及涉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內容者有9家。
銷保處表示,這次查核結果不符規定的業者,除了8家因廣告主涉及建商及代理商,移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外,8家經地方主管機關分別予以裁罰、1家正循法律途徑外,其他以限期改善並復查合格。
至於查核結果不服規定的業者,以代銷業者居多,消保處已請內政部督導地方政府持續辦理不動產經紀業廣告查核,並以行政指導方式督促業者遵守廣告應有的分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