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子,坪數一定要自己算清楚,台北市這位余小姐,第一次賣房,找代銷幫她處理,每坪打算賣55萬,沒想到代銷少算了公設0.88坪,開價就虧,後來發現也沒更改,直到最後降價賣出,公設都沒加進來,整整少賺45萬,但房仲認為,一切都是余小姐自己同意的,也有告知沒算到公設,不能說不懂就推卸責任。
投訴民眾余小姐:「生氣是一定會的,因為如果不是我朋友提醒,我不是用53.8萬賣出,我到現在還被蒙在鼓裡。」
余小姐好生氣,第一次賣房子,找了代銷,卻因為溝通問題,房價差很大,原本房屋、土地加公設,總共32.25坪,1坪要賣55萬,開價至少1774萬,但余小姐說因為房仲沒有算到公設,一下就少了48萬,只開1726萬,還是隔了一天才發現,但房仲還是繼續用原本價錢來議價。
余小姐:「有買方出1690萬元,房仲說相差不多,就36萬,我問這樣算下來1坪多少錢,她又算給我聽,1坪53.8萬。」
不疑有他,余小姐用1690萬把房子賣出,但看看買賣契約書含有公設比,若以房仲說的每坪53.8萬計算,總價應該1735萬,簽約價卻還是1690萬元,當場又少45萬,房仲為此也不斷打電話來協調。
房仲業者:「傳達方面的問題,我昨天已經跟您談過這問題,我不認為您有錯。」
雖然生氣,但是自己簽的約,房仲也表示開價沒有加上公設已經告知,余小姐絕對知情,一切合法,還是提醒民眾簽約前,單價、坪數,自己一樣一樣算清楚最保險。